食品安全法解读三食品添加剂 赵弢 中图分类号: TS 202.3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2095-6495 (2014) 10-0016-06 对于现代人来说, 吃已经不仅仅是吃饱吃好这么简单了, 城市居民早已脱离了温饱问题, 吃得越来越好, 花样也越来越讲究, 现代加工食品的色香味也不再仅仅是靠原料本身来实现。与此同时, 随着现在食品化学工业的发展, 食品添加剂已经越来越多的被应用到了食品生产的各个环节。 但是, 随着近几年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 并且其中绝大多数牵扯到食品添加剂问题, 于是食品添加剂就成了街头巷尾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洪水猛兽、过街老鼠。更为关键的是, 人们突然间意识到, 食品添加剂已经完全将我们包围, 似乎不管是什么类型的, 只要是放进嘴里吃到肚子里的就都有添加剂, 而且被添加的东西也绝不是一种两种; 各种拗口的化学名词不断地冲击着人们的眼球, 挑战着人们的心理承受力。 一些黑心商家一味降低成本, 追求利益, 至消费者的健康生命于不顾, 把工业添加剂当做食品添加剂使用。例如我们熟悉的当年轰动一时的“苏丹红事件”。苏丹红(Ⅰ号) 是一种红色染料, 用于为溶剂、油、蜡、汽油增色以及鞋、地板等的增光。有关研究表明, 苏丹红(Ⅰ号) 具有致癌性,我国和欧盟都禁止其用于食品生产。 我们在之前的报道中也曾探讨过有关面粉添加剂的相关内容, 而此次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中也涉及到了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一项将加大处罚力度。 到底什么是真正的食品添加剂, 而这些我们弄不明白的化学名词又到底有什么作用, 它们真的是妖魔鬼怪么? 让我们来客观的认识一下食品添加剂。 1· 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1.1 食品添加剂定义 在食品的生产、加工、保藏等过程中, 为达到某种目的而有意识地加入食品中的少量物质称为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本身不是食品成分, 不具有营养价值, 而是改善食品的感官性状, 防止食品腐败变质, 或是为了提高食品的质量所需要。 世界各国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不尽相同,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 和世界卫生组织(WHO) 联合食品法规委员会对食品添加剂定义为: 食品添加剂是有意识地一般以少量添加于食品, 以改善食品的外观、风味和组织结构或贮存性质的非营养物质。按照这一定义, 以增强食品营养成分为目的的食品强化剂不应该包括在食品添加剂范围内。 欧盟的定义为: 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的生产、加工、制备、处理、包装、运输或存贮过程中, 由于技术性目的而人为添加到食品中的任何物质。 美国将食品添加剂定义为: 有意使用的, 导致或者期望导致它们直接或者间接地成为食品成分或影响食品特征的物质。 我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54条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第28 条, 以及《食品营养强化剂卫生管理办法》第2 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9 条, 中国对食品添加剂定义为: 食品添加剂, 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和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按照GB 276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对食品添加剂定义为“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 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1.2 食品添加剂种类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合物质或者天然物质。中国商品分类中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共有35 类, 包括增味剂、消泡剂、膨松剂、着色剂、防腐剂等, 含添加剂的食品达万种以上。其中,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卫生部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分为23 类, 共2 400 多种, 制定了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有364 种。主要有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食品用香料、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和其他。 1.3 食品添加剂的作用 食品添加剂大大促进了食品工业的发展, 并被誉为现代食品工业的灵魂, 这主要源于其对食品工业的推动作用。 (1) 防止变质 最长见到的就是防腐剂, 常见的有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二氧化硫、乳酸等。防腐剂可以防止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 延长食品的保存期,同时还具有防止由微生物污染引起的食物中毒作用。又如抗氧化剂与防腐剂类似, 可阻止或推迟食品的氧化变质, 以提供食品的稳定性和耐藏性, 同时也可防止可能有害的油脂自动氧化物质的形成。常用的有维生素C、异维生素C 等。此外, 还可用来防止食品, 特别是水果、蔬菜的酶促褐变与非酶褐变。这些对食品的保藏都是具有一定意义的。 (2) 改善食品感官性状 适当使用着色剂、护色剂、漂白剂、食用香料以及乳化剂、增稠剂等食品添加剂, 可以明显提高食品的感官质量, 满足人们的不同需要。 着色剂常用的合成色素有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靛蓝等。它可改变食品的外观, 使其增强食欲。常用的人工合成的甜味剂有糖精钠、甜蜜素等。目的是增加甜味感。 部分饮料、糖果等常采用酸味剂来调节和改善香味效果。常用柠檬酸、酒石酸、苹果酸、乳酸等。 香料有合成的, 也有天然的, 香型很多。消费者常吃的各种口味巧克力, 生产过程中广泛使用各种香料, 使其具有各种独特的风味。增稠剂和稳定剂可以改善或稳定冷饮食品的物理性状, 使食品外观润滑细腻。他们使冰淇淋等冷冻食品长期保持柔软、疏松的组织结构。 部分糖果和巧克力中添加膨松剂, 可促使糖体产生二氧化碳, 从而起到膨松的作用。常用的膨松剂有碳酸氢钠、碳酸氢铵、复合膨松剂等。(3) 保持提高营养价值在食品加工时适当地添加某些属于天然营养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 可以大大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 这对防止营养不良和营养缺乏、促进营养平衡、提高人们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4) 增加品种和方便性 市场上已拥有多达20 000 种以上的食品可供消费者选择, 尽管这些食品的生产大多通过一定包装及不同加工方法处理, 但在生产工程中, 一些色、香、味俱全的产品, 大都不同程度地添加了着色、增香、调味乃至其他食品添加剂。正是这些众多的食品, 尤其是方便食品的供应, 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的方便。 (5) 方便食品加工 在食品加工中使用消泡剂、助滤剂、稳定和凝固剂等, 可有利于食品的加工操作。例如, 当使用葡萄糖酸δ 内酯作为豆腐凝固剂时, 可有利于豆腐生产的机械化和自动化。 (6) 其他特殊需要 食品应尽可能满足人们的不同需求。例如, 糖尿病人不能吃糖, 则可用无营养甜味剂或低热能甜味剂, 如三氯蔗糖或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制成无糖食品供应。 2 ·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 除了天然新鲜的蔬菜水果肉类, 在当代社会,人们对食物的追求不仅仅停留在吃饱果腹, 我们也希望吃的有滋有味, 更重要的是吃的养生吃的有品质, 因为对食物更高的追求, 现代社会食品添加剂应运而生。食品添加剂是指用于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便于食品加工和增加食品营养成分的一类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 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合物质或者天然物质。它能让食品保存更长时间, 口感更好, 或制作起来更方便, 成本更低。这些优点(特别是最后一个) 是最让食品制造商们钟情的, 这也是造成某些食品中添加剂过量使用的主要原因。就添加剂本身而言, 来自天然物质的添加剂比化工合成的添加剂危害要小, 但前者价格昂贵, 通常是后者的几倍甚至十几倍, 不会有生产商舍得过量使用, 因此很少出现在普通人日常食谱中。 生活离不开化学, 化学使生活绚烂多彩, 多姿多味。衣食住行都离不开化学的贡献, 化学更是在日常饮食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正是各种化学合成物构成了今日食品添加剂的绝大部分, 这也正是我们在食品包装袋上看到的那些拗口有难懂的化学名称的由来。 然而食品添加剂毕竟不是食品, 它们并没有在人类漫漫进化实践中经历过长期的检验, 所以难以确定其安全性。对于很多食品添加剂从开始使用到现在也才不过短短几十年的时间, 其是否对人体产生毒性或其他影响目前还尚无法评定, 需要若干年后才能得到具体定论。 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是非常重要的。理想的食品添加剂最好是有益无害的物质。食品添加剂,特别是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大都有一定的毒性,所以使用时要严格控制使用量。食品添加剂的毒性是指其对机体造成损害的能力。毒性除与物质本身的化学结构和理化性质有关外, 还与其有效浓度、作用时间、接触途径和部位、物质的相互作用与机体的机能状态等条件有关。因此, 不论食品添加剂的毒性强弱、剂量大小, 对人体均有一个剂量与效应关系的问题, 即物质只有达到一定浓度或剂量水平, 才显现毒害作用。 从卫生学角度出发, 对食品添加剂本身的要求应该是: ①食品添加剂本身, 应该经过食品安全性毒理学鉴定, 证明在限量范围内对人无害, 也不含有其他有毒杂质, 对食品的营养成分不应有破坏作用; ②食品添加剂在进入人体后, 最好能参加人体的正常代谢, 或能被吸收而全部排出体外; ③不能用添加剂来掩盖食品质量上的缺陷, 或作伪造的手段。 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 对丰富食品生产和促进人体健康都有好处。但也必须看到, 食品添加剂毕竟不是食品的天然成分, 如使用不当, 或添加剂本身混入一些有害成分, 就可能对人体健康带来一定危害。目前较常见的食品添加剂不合理使用造成的危害主要表现在: ①超量、超范围使用, 这种情况一般表现为生产企业没有按照国标规定, 私自扩大某种添加剂的使用范围或使用限量, 最终可能导致食用者急慢性中毒、致癌等问题; ②非法添加, 将原本不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的添加剂加入到食品中, 目前出现最多的添加剂问题主要也是集中在此。 ·3 国外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 (1) 日本 日本也曾出现过一个“添加剂滥用时代”, 他们最后通过严格立法解决了这一问题。日本在二三十年前, 也处于食品添加剂滥用的时代。比如果农使用膨大剂等让水果更大、更甜、更鲜艳等。但使用后发现这会对果蔬品质产生影响, 所以停止使用。日本最后通过严格立法、细化添加剂种类和严格检测等方法最终解决了这个问题。” 日本把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有关的方方面面, 都进行了细致的立法, 且不断改进。最早在1947 年日本的《食品卫生法》中, 允许的安全食品添加剂只有60 种; 1957 年又修改了《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定只要是化学合成物品, 不在指定名单范围内的就不允许添加到食物中; 1995 年日本把常用的天然添加剂划入“既存添加剂” 名单; 1998 年又将“既存添加剂” 有致癌危险的去除。至2011 年3月, 日本“指定添加剂” 名单上的安全添加剂已达到413 种。 日本对新的添加剂要进行反复试验后, 确定对人体无害才使用。新种类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由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评估, 该委员会先进行动物实验, 然后再确定人的安全摄入量等。凡是没有试验合格的添加剂, 坚决不允许使用。 (2) 加拿大 加拿大严格的食品管理制度, 一直确保着当地人民免受许多国际食品安全问题的侵扰。 加拿大的食品加工企业需要详细向政府汇报生产中将被使用的添加剂以及用量。作为食品加工产业下游的餐饮业也在添加剂的使用上受到很大制约。像国内被曝光的“牛肉膏”、“火锅一滴香”之类为菜品增色、增味的增香剂, 在加拿大根本买不到, 更没有人用。温哥华一家华人餐厅的店主王小姐说, “即使餐馆想使用食品增香剂, 在加拿大也买不到, 因为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根本不允许进口或生产这些产品, 所以也就从根本上杜绝了滥用。”对于国际上容易出现问题的牛奶和乳制品, 加拿大的管理更是严格。除监管食品加工环节的添加剂外, 对于动物饲料添加剂, 这个常常被忽视的安全隐患, 也严抓不放。加拿大是世界上开展饲料企业认证最早的国家之一, 饲料检测体系由两个官方饲料检测实验室和两个具有第三方公正的实验室组成, 致力于从根本上遏制添加剂对食品安全的负面影响。加拿大对饲料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十分严厉。 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饲料产品的企业, 食品检验局或地方政府首先责成违规企业严格执行召回制度, 收回不合格产品, 然后视违法产品的数量和程度处以25 万加元以下的罚款;对卫生指标严重超标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强制措施, 包括产品查封扣押和对违法者起诉, 并对法人处以2 年以下监禁等。 (3) 美国 美国目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约有3 200 种,在添加剂风险评估、更新标准、加大监管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 在添加剂审批监管方面, 《食品和药品管理法》规定: 在添加剂使用前, 使用者必须提出申请, 申请书包括的内容十分复杂。繁琐的审批程序不但可确保添加剂的安全使用, 而且提高了使用添加剂的成本, 企业和工厂对添加剂的使用会格外小心。 美国虽然是允许使用添加剂品种最多的国家,但是对其用量和用途都有严格的规定。如在许多国家都可以用作食品着色剂的氧化铁类添加剂, 在美国只被允许用在化妆品中。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允许限量使用的富马酸钙, 在美国也被认为安全性未能确认而根本不允许应用于食品调味剂和香水。 (4) 英国 “食品添加剂” 是国家允许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 适量、正确地操作不会对健康造成威胁。为避免民众对食品添加剂的疑惑和顾虑, 英国建立起一套信息公开系统, 从政府到食品生产商,都有责任告知公众, 在其选择的食品中添加剂的使用情况。 英国食品标准局是政府机构, 统一制定和管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今年初, 该局更新了食品添加剂指南, 主要是考虑到新的技术发展, 以及如何更好地符合国际安全标准。当对某种食品添加剂使用存在多方争议时, 英国食品标准局的处理方式非常透明, 即公开介绍多个机构的不同观点, 还建立一个自愿禁用某些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企业名单。食品生产者如希望规避这些添加剂可能带来的健康危害, 可主动选择禁用, 并将自己加入到企业名单中。当信息公开透明地公布之后, 消费者就可以放心地自主选择了。 按照欧盟规定, 食品生产商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按成分、质量顺序列出所有种类的食品添加剂。不能笼统地仅标明是某一大类, 还必须在包装最显眼的地方用粗体字标明, 不得让消费者产生误解。此外, 添加剂可能造成的过敏性反应也需要在食品外包装上标明, 以提醒消费者。几乎每款食品包装背后都会有一个过敏提示的“惊叹号”, 标有该食品含有什么成分可能会导致过敏。 (5) 新西兰 新西兰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由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安全标准局(FSANZ) 统一管理, 新研发或引进的添加剂必须经过政府部长审批, 同时由食品安全局进行安全评估和测试。食品安全局制定标准时,考虑非常细致, 针对某些特殊人群的食品添加剂还有特殊的规定。 例如, 妇女在怀孕期间, 政府推荐的糖分添加剂只有阿斯巴甜和蔗糖素二种, 并指出糖精钠和甜蜜素不建议给孕妇和2 岁以下儿童服用。新西兰食品安全局对怀孕妇女每天摄入的咖啡因也有要求,怀孕期间每天摄入超过300mg 的咖啡因会增加流产几率, 因此, 食品安全局特别规定, 能量饮料中咖啡因限量在145~320mg。新西兰还规定亚硝酸盐不可以出现在有机食品中, 味精不得使用在婴幼儿食品中。 为减少食品添加剂的危害, 近年来, 一些厂家开始使用天然食物添加剂, 如用红菜头代替红色素。新西兰食品安全局要求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食品所含添加剂成分, 并提醒家长, 购买儿童食品时, 应尽可能买没有任何添加剂的。 4· 我国对待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态度 在我国, 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是根据有关的法规和卫生要求, 以食品添加剂的质量标准、使用效果、使用范围、使用量、摄入风险评价、膳食结构评价、毒理学评价结果等为依据而做出的综合性评价。 最新的《食品法》修订草案提出,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 万元的, 并处15 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 倍以上30 倍以下罚款。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增加了终身不得从事城市食品生产经营工作的规定。 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 亦可以适当引入预防原则精神。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与传统违法犯罪行为不同, 一旦发生就会造成巨大损害后果, 有必要以预防为主作为规制原则, 将违法和犯罪预备行为明确作为执法打击的对象。如有些食品生产经营者, 大量购入变质或有毒有害原料, 无法说明合法正当用途的, 则可认定其生产劣质或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嫌疑极大, 通过食品安全法与刑法相关条文规范的衔接和完善, 完全可以追究其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5· 总结 应该说食品添加剂在我们国家被妖魔化了, 消费者之所以会对食品添加剂产生惧怕心理这有几个原因: 一个原因是很多公众误以为一些非法添加物是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只是众多添加剂中的一种, 其他添加剂有饲料添加剂、药品添加剂、混凝土添加剂、塑料添加剂、涂料添加剂、汽油添加剂等。尽人皆知的三聚氰胺不是食品添加剂, 而是混凝土添加剂、塑料添加剂和涂料添加剂。必须把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区别开来。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都是非食用物质, 根本不是食品添加剂。苏丹红这些东西从来不是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必须是通过国家批准允许使用的, 我们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都列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当中, 只有在这个名单当中才是食品添加剂, 没有进入这个名单的都是非法添加剂。国家因为很多的原因在食品添加剂方面的检测力度不够, 这并不是食品添加剂本身的错误。再加上一些商家的故意炒作,所以就使得人们对食品添加剂产生了惧怕心理。 第二个原因, 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的时候, 特别是遇到涉及到食品添加剂一些安全问题的时候,有时个别专家的解读与实际情况的偏差很大, 缺乏科学性也会给公众误导。 还有一种情况, 现在有个别的生产厂家在一些食品当中宣传不含防腐剂、不含色素、食品色素、食品香精, 也给消费者一种误导, 好像里面隐含着食品添加剂不好, 这就更进一步加重了公众的误解和恐慌。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已经影响到了百姓生活和社会稳定。食品添加剂科学地发展需要正确的社会认知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虽然目前由于存在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薄弱、宣传教育尚不足及企业自律意识较淡薄等问题, 个别地区食品添加剂滥用现象屡见不鲜, 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 导致人们对食品添加剂心存余悸。然而随着人类社会的高度发展, 更多天然、营养、多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将被开发出来,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监管体系以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诚信体系都将得到不断完善, 有关主管部门对食品添加剂的市场监管力度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将得到不断加强, 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标准体系将不断健全, 食品添加剂检测方法也将不断改进, 食品添加剂在满足食品工业健康发展、促进食品安全的重要作用将更加突出, 被社会广泛认可。 对食品添加剂的深入探讨有利于增强人们对于食品添加剂功用的正确认识, 在日常生活中更加科学、规范及合理地使用食品添加剂, 最终达到进一步促进相关的食品安全目的。应加快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 加强对相关法规、标准和科普的宣传及食品安全教育, 帮助消费者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 不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形成科学正确的消费观念。执法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的管理, 强化生产和使用单位监管, 督促企业依法、科学使用添加剂,并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自检机构。 食品添加剂, 尤其是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 是与现代食品工业伴生的。人类现今的生活方式和饮食方式几乎已离不开食品添加剂。同时, 人类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也在变化发展。今天, 比起对食品色、香、味、形的单纯无度的追求, 更多的人开始更加关注食品的安全性; 比起对保质期等显性食品安全的关注, 更多的人开始注意添加剂等隐性的食品长久安全; 比起对某一食品安全事件的关注, 更多的人要求更高标准的食品安全环境。这需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全产业链的守法经营, 更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依法监管。包括: 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各环节和食品生产企业按规定剂量、规定范围使用合法、合格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销售, 还应注重从生产化学品为主转向研制天然、低毒产品; 政府职能部门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 严格执法, 切实监管, 重典治乱, 并根据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新问题, 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环境的要求, 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切实提高执政能力; 司法部门从严司法, 依刑法修正案(八) 严惩食品安全领域中危害消费者利益的犯罪行为。通过各方协作, 遏制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势头, 营造我国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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